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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安全事故分类等级划分标准
释义
    一、如何确定安全事故分类等级划分标准
    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二、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是多久
    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是不得超过2小时。依据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引用法条: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十一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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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