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支付产假期间的社保费 |
释义 | 一、谁应支付产假期间的社保费 应支付产假期间的社保费是由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钱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4.做好女性生理机能中的劳动保护,即“四期保护”。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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