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
释义 | 一、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养老保险补交有滞纳金吗 有滞纳金。 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对不按缴纳期限延期缴纳养老保险施行的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金的一项惩罚警告,是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养老保险滞纳金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方法:养老保险滞纳金=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0.5‰。 注意: (一)每个城市养老保险政策不同,因此所需缴纳的滞纳金也存在差异,具体扣费标准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为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某市补交养老保险滞纳金规定: 1、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 2、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 3、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滞纳金总额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三、补缴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 办理一次性补缴后,不会改变参保人首次参保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缴费指数还是计算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办理一次性补缴后,符合在深圳市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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