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人合伙退伙协议注意事项
释义
    一、个人合伙退伙协议注意事项
    我国各种小型企业组织的种类及特点,主要有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特点是设立比较简单,缺点是投资人或股东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国家对公司管理的规定比较全面,优点是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
    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共2页: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
    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
    三、个人合伙协议书
    甲方:庞xx,男,陕西宝鸡x山人
    现住址为天津市xxx8号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 ,男,陕西宝鸡岐山人
    现住址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从事石油类产品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从事石油化工类产品(包括原油、成品油等)的公路运输经营业务,主要运输线路为陕西宝鸡至天津滨海新区。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运输线路等。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方以劳务形式出资。甲方的劳务出资体现为甲方负责将合伙运输经营购置的车辆户名、运输资质等手续将办理至己方名下、负责车辆的运输管理、销售、市场开拓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甲方的劳务出资占甲乙合伙投资总额的50%;
    2、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
    乙方出资占甲乙合伙投资总额的50%。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将购置一辆大型运输卡车供合伙使用。其中乙方的出资将作为购置该车辆的首付款,购置车辆余款部分(以及该车辆运输需要的购置的相关配套设备支出部分)以乙方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以乙方的自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解决,该笔银行贷款为甲乙合伙经营期间的合伙共同债务。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经营期间的收入首先应用于偿还合伙经营车辆的银行抵押贷款资金。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偿还银行贷款、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运输通行证
    如经营需要,经甲乙一致同意可由甲方负责合伙经营的工商登记包括营业执照、报税、及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等事宜。
    合伙经营需要起商业字号的,应由甲乙共同商定为准。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运输车辆的维护、安全管理、司机、监工的劳务工作职责、酬劳、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挖掘等事宜;乙方应主要负责运输产品的采购、协调、装载等起运方面具体事宜。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运输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车辆运输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工伤事故、超载处罚、劳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2、合伙经营聘请的司机、监工的工资报酬以及车辆保险、人员保险等开支均列入合伙经营成本。
    3、进行利润分配之前应须扣除聘请的司机、监工等人员工资报酬、保险、车辆维护费用等各项成本。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个人合伙退伙协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签署入伙协议的时候,一般都会对于退伙的方式进行约定,有约定依约定来进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0: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