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起纠纷可找调解委员会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起纠纷可找调解委员会 当保险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它基于当事人的平等自愿原则,即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参与调解,且在调解过程中无任何强迫。 2.纠纷的受理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任何一方参与。 3.调解时应耐心劝解,不允许采取歧视、强迫、偏袒或压制的方式。 4.达成的调解协议需双方自愿接受,确保其内容符合双方意愿且不违背法律规定。 二、调解原则的具体要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必须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 1.调解活动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时则依据社会主义道德准则。 2.调解范围、程序和方法必须合法、公正、合理,旨在教育当事人理解并遵循国家法律与政策。 3.调解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政策和道德要求,不能使用地方性“土政策”替代法律规定,保证纠纷调解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调解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必须确保不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可随时中断调解进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仍保留向法院请求裁判的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因未经调解而限制诉讼权利。 但调解协议一旦形成,当事人应履行协议义务,如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提起诉讼。如果纠纷复杂,还可以寻求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