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孕妇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孕妇合同到期的解决方式是劳动合同应当自动延续至该劳动者哺乳期结束。法律网提醒您,因为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该职工不存在应当被辞退的过错情形的情况下,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孕妇合同解除后如何进行赔偿 孕妇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是不能索要赔偿金,孕妇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在孕妇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断交社保孕妇能怎么办 公司断交社保孕妇的处理: 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休产假期间社保断保,可以后补。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