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的履行地指的是哪些地方 合同的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包括交货地点、付款地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可以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纠纷可选择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在被告所在地或常住地起诉。对于合同纠纷,在双方没有约定时,法律规定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三、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吗 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多个地方。具体的合同履行地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实际履行的需要,可以约定多个履行的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双方还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履行地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