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客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客体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法律网提醒您,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行为有哪些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标准 1.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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