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应该怎么选择 |
释义 | 一、合伙人应该怎么选择 合伙人应该的选择标准如下: 1.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3.设立合伙企业出于真实意思表示; 4.不违反法律法规;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其他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 三、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字儿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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