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限
释义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是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30日。对于款式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会在嫌疑人到案后48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违法嫌疑人到案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二、行政案件可以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这种行为的时间段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作出判决之前,如果原告由于自己不想继续上诉了,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不希望法院继续作出判决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来申请撤诉,撤诉之后自己就不可以再次提起起诉了,那么本次案件没有经过审理到此结束,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等手段,私下里去完成后续的工作。
    2.原告同意,并且向法院申请撤诉。这种行为的时间段,当然也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开庭后作出判决之前,如果被告想要撤诉的话,并且经过原告同意的话,他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只要双方达成的共识,并且符合撤诉的条件的话,那法院就应该批准撤诉,此时案件也到此终结。原告和被告可以在私下里去解决问题,对于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法院就没有必要再进行管辖了。
    
    三、行政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怎么算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网提醒您,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6: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