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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购房合同遗失后如何证明房屋所有权
释义
    一、商品房购房合同遗失后如何证明房屋所有权
    商品房购房合同遗失后如下证明房屋所有权:
    1.与开发商协商进行补办合同;
    2.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差异是什么
    安置房跟商品房的区别在于:
    1.土地来源不同。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2.产权不同。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质量不同。安置房利润被限制,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不同。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备内容如下:
    1.买卖双方和预售商品房的基本信息;
    2.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解决争议的方法;
    6.违约责任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引用法条: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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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