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伤残司法鉴定走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伤残司法鉴定走什么程序 人身损害伤残司法鉴定走的程序如下: 1.鉴定的受理.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2.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3.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 二、伤残鉴定费用计算标准 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人身损害的标准,一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具体标准有鉴定机构掌握。 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是不一样的: 1.司法鉴定应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坚定; 2.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在统筹地区(一般为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在指定机构进行。 不同地区,不同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带着医疗相关病历资料和委托书费用可向法医鉴定中心咨询,以当地的实际收费为准。 三、伤残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类型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法律网提醒您,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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