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欠薪如何去处罚 |
释义 | 一、恶意欠薪如何去处罚 恶意欠薪的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则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恶意欠薪有什么证据 1.能证明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等等。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3.能证明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派工单、证人证言等。 三、恶意欠薪可以仲裁吗 能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超过仲裁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者在职的除外。劳动者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工资。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以上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有欠条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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