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生产假药罪怎么判 |
释义 | 一、涉嫌生产假药罪怎么判 涉嫌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是: 1.构成该罪的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假药罪构成条件 构成生产假药罪的条件有: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药品管理制度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 三、生产假药罪的判刑程序怎么走 生产假药罪的判刑程序: 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就立案; 2.侦查。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4.审判阶段; 5.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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