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等级一共有几级标准 |
释义 | 一、精神残疾等级一共有几级标准 精神病等级即精神残疾等级,主要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最为严重。 精神病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患者在情感、认识、意志、动作、生活等方面都会出现严重异常,相较二到四级精神病患者,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且不能自行参与社会活动,往往需要他人长期监护。 一级精神病患者情感上,不能与他人进行正常交流,且拒绝参加正常社会活动,没有任何情感方面的需求。认知上,完全不能进行常规工作,也无法学习和接纳新鲜事物。意志上,因精神状况严重衰退,常忽略自身基本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动作上,所做出的行为不能被他人理解认同,因病态心理,患者有时甚至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甚至威胁到自身或者他人的生命安全。生活上,不想接受家人照顾渴望独处,但无法照顾自身饮食起居,也不能做基本家务劳动,需要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理解和支持。 二、精神残疾等级的鉴定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精神伤残鉴定申请; 2.由法院指定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对申请人进行精神鉴定; 3.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在受理后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三、精神残疾等级鉴定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鉴定涉及复杂、困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较长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完成期限,延长鉴定期限可以一般化。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受托人。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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