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有什么等级的 |
释义 | 一、工程质量有什么等级的 我国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质量验收所需资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质量验收所需资料有: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现场检查报告; 4.其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三、工程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但是秉着工程质量高于效力原则,发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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