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的工资赔偿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破产公司的工资赔偿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怎么办理破产手续 公司办理破产手续如下: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三、企业破产费用大概有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企业破产的费用标准是: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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