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如何定罪 |
释义 | 一、盗窃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如何定罪 盗窃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定罪是:构成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盗窃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报案后怎么处理流程 盗窃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报案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应当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特别注意了解受害人情况、案件发生的地点; 2.公安局刑警及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取证; 3.到公安局进行现场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 4.立案后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就网上通缉、抓捕; 5.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 三、盗窃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的自首条件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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