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主体的标准 |
释义 | 一、著作权主体的标准 (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原始主体,是指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继受主体,是指未进行作品的直接创作,而是通过受让、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主体。 (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主要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个部分。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同时拥有全部著作人身权和全部著作财产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权利与著作权的内容完全一致。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是相对于完整的著作权主体而言的,指的是仅拥有部分著作人身权或部分著作财产权的主体。 (三)本国著作权主体和外国著作权主体 本国著作权主体包括本国公民、本国法人及本国其他组织。外国著作权主体包括外国公民、外国法人、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无国籍人或组织等。 ![]() 二、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 三、著作权标记的内容 ①“不许复制”或“有著作权”等一类的声明,或将这种声明的英文缩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制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 ②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缩写。 ③作品的出版发行日期。由于《世界版权公约》有此要求,而且加注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故这种办法被广泛采用。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以上是一篇关于“著作权主体的标准”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著作权主体的标准,还有著作权的概念以及著作权标记的其他内容。除此以外,对于著作权的事宜,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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