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名称预审 |
释义 | 审批项目编号:286民政15 审批部门级别:市级终审 审批单位:宜宾市民政局 审批性质:服务类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项目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8条。 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一、审批条件: 必须符合《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审表》3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3份; 3、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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