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害鉴定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害鉴定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对交通事故判定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伤情鉴定结论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伤残鉴定则适用于民事案件,伤残鉴定结论多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2.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鉴定时机不同。伤情鉴定的鉴定时机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机是伤残程度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 4.依据的技术标准不同。 5.等级划分不同。 ![]() 三、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是公安机关应当在伤后就进行伤情鉴定。法律网提醒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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