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规定有鼓励酒驾之嫌 |
释义 | “酒驾、毒驾、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而导致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并向被保险人追偿。”3月21日,最高法院一则《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强烈反响。记者询问深圳多家保险公司,大多不愿发表正式意见,希望保险同业公会出面代表企业比较好。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一位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目前这个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希望能够尊重社会各界的意见。 “意见稿”需征求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出街后,保险公司普遍称“压力很大”,一位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酒驾、毒驾不赔,是因为它们都是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如果新的司法解释通过,可能增加了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据保险公司透露,交强险已经连续几年巨亏,去年行业承保损失更达到97.1亿元的记录最大值。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达23.8万起,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716人。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对这个意见稿还很难表态,它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希望能够尊重社会各界的意见。” 新规定有鼓励酒驾之嫌? 意见稿刚一出台,保险公司、交警纷纷表示担忧,醉酒驾车还要保险公司承担最高12万元的赔偿责任,是否意味着新规会“鼓励”醉驾? 人保公司的一位理赔经理表示,此前之所以保险公司对酒驾等行为作出不予理赔的规定,就是对酒驾说“不”,但是一旦意见稿实施,那这一“免责”条款就对驾驶员失去了威慑力。网友“彪哥”昨天也在微博上提出同样的担忧。 市民担忧新规定促使保费提高 “这个规定对我们的影响太大了。”平安保险公司一位陈姓理赔员认为,醉酒肇事一旦出现事故,理赔额动辄数千元,遇到人身伤亡的,其赔偿轻则几万,重则几十万,“如果让保险公司承担,肯定会加大保险公司的成本。”市民林先生认为,保险公司面对这一新局面,很可能会变相提高保费。 针对这一新规,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在内部研讨,准备向最高院直接提意见。另外,他们还准备向保监会反映,提请保监会统一向最高院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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