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 二、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 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三、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以上就是“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这些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决定的。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这些都是按照工伤的程度进行赔偿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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