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条件 |
释义 | 一、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条件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 二、船舶抵押权适用规定有哪些 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船舶登记地的法律。 三、船舶抵押权和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的设定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船舶抵押权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的设定不以登记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船舶抵押权的设立条件相关内容,船舶虽然性质是属于动产,但是它们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按照不动产的处理方式处理的,是准不动产。船舶在我国是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也就是说,设立它们的抵押权必须要进行登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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