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欠条没有注明 利息何时起算
释义
    欠条上没有写明付息条款,那么利息将从主张之日起计算。日前,龙岩市连城县法院判决被告邓某偿还原告雷某借款3万元,利息从主张之日,也就是起诉之日2014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013年5月10日,邓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朋友雷某借了3万元,口头约定月息2分,并给雷某打了一张欠条。
    欠条上并没有写明支付利息,也没写何日归还,雷某也没有仔细看就把欠条收了起来。
    去年9月,雷某因急需用钱,多次找邓某追要,邓某以没钱为由迟迟不还。去年12月1日,雷某将邓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邓某借原告款3万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据,应承担偿还借款的义务,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但因欠据上无约定付息,利息应从原告主张(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3: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