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中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城中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营运性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 二、城中村拆迁的基本流程怎么走 (一)规划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四)建设 1、制定建设方案并审核。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2、自行建设或合作建设。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办及合作建设。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中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拆迁的补偿标准也是为了给我们提供一个保障,当我们在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可以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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