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费是败诉方付吗 |
释义 | 一、诉讼费是败诉方付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双方按责任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承担怎么承担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虽然在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时候,诉讼费是由原告方交纳的,但此时原告仅仅是垫付,一般在诉讼结束后,由原被告按照过错责任分担,保险公司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三、当事人负连带责任的情况下诉讼费的负担问题 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以下分歧: (一)由各连带责任人进行平摊; (二)各连带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具体情况由主债务人承担。 多数学者认为,负连带责任的人被共同起诉,应连带承担由被告方负担的诉讼费,涉及保证合同的案件中保证合同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费是败诉方付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诉讼费用的缴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双方按责任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二条 [7]《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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