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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债权人的程序
释义
    一、起诉债权人的程序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的情形 :
    (一)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二)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债务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务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二)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三)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合伙人散伙公司怎么清算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顺序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起诉债权人的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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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