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怎么处理
释义
    一、征地补偿款不发放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二、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三、征地补偿范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是一篇关于“征地补偿款不发放怎么处理”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征地补偿款不发放的处理方法,还有征地补偿的概念以及征地补偿的补偿范围。除此以外,对于征地补偿,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9: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