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情节轻微是哪一条 |
释义 | 一、刑法情节轻微是哪一条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二、情节轻微如何认定 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适用刑罚。“犯罪情节轻微”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情节轻微不起诉有案底吗 没有。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提起诉讼的,在没有判处有罪的情况下是没有案底的。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法情节轻微是哪一条的相关知识,情节轻微是刑法第三十七条,这条内容主要是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相关规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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