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到期上路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保险到期上路怎么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 保险的一种。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三十九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的购买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1、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2、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3、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4、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交强险过期该怎么办 (一)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保险金额太低,所以很多人补投第三者责任险。 (二)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三)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四)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 (五)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以上就是关于保险到期上路怎么处罚的相关介绍,如果保险到期没有及时续保的话是不能够上路的,不然的话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这是为了给车主提供更多的保障,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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