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补偿费用 |
释义 |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补偿费用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武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补偿费用 1、新增住房困难补助措施 为解决小户型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住房困难,贯彻《物权法》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的立法精神,《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2、补助标准为: 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同时,征收不足60平方米的个人住宅房屋时,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二、增加公告或征求意见环节 《指引》的另一大变化是,在现行征收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公告或征求意见的环节,如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同时公告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咨询意见,还应当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意见,告知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反馈意见的方式。 此外,为探索推进我市房屋征收模式创新,《指引》还首次对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作出规定,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在规定的预签约期内,预签约户数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后,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武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补偿费用的相关内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提供征求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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