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与从债的区别 |
释义 | 一、主债与从债的区别 主债是指在两个并存的债中,居于主要地位,能够决定债的命运的债。能够引起两个债相并存的情形,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在两个相互关联的债中,根据其不同地位,可分为主债和从债。主债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债的存在为前提的债。从债是指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债。主债和从债是相互对应的,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没有从债也无所谓主债。 由于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 ![]() 二、区分主债和从债的意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成立,主债因瑕疵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债也随之失去效力。 3、当主债因清偿等原因消灭时,从债也随之消灭。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 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三、从债有什么特征 从债权又称“附随债权”,债权分类之一,与“主债权”相对。指互相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中附加或从属于另一者的债权,如相对于原本债权的利息债权等,特别是指为担保主债的清偿而设立的担保债权。 从债的特征: 1、从两个债的关系而言,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反之,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 2、从债的产生或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从债当然不生效力。 3、主债变更、转移或消灭后,从债通常也要随之变更、转移或消灭。 由于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 以上就是主债与从债的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主债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债的存在为前提的债。从债是指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债。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