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产可让养女继承 |
释义 | 陈大爷87岁,有两个子女,多年前妻子病逝后,陈大爷与小自己14岁的于大妈再婚。婚后未育子女,收养一个养女,日前养女结婚,并育有一女。二老想将名下一套房产给养女,又担心自己去世后子女们因财产继承等问题发生纠纷,两位老人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表明将房产留给养女和她的女儿。 公证员析案 两位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遗嘱人在世可变更、撤销,但作为公证遗嘱,遗嘱人如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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