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没有遗嘱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有遗嘱没有遗嘱可以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立遗嘱的话由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种情况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有遗嘱,遗产则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具体的情形是:其一、该遗嘱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其二、该遗嘱处分了别人的财产;其三、该遗嘱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遗嘱人在受到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之下所立的。 法律网提醒,《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三、遗嘱需要公证吗 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