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设定效力和执行效力 |
释义 | 一、遗嘱继承的设定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的设定效力和执行效力是,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法律网提醒你,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可以适用代位继承吗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仅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被继承人即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继承。 三、遗嘱继承交哪些费用 法律网提醒你,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各地标准有所不同。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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