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怎么处理 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但如果借款被认定无效的,则不可以主张借款成立,当事人主张返还的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只要不是虚构的债权债务,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是签订财产协议,可以在减少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的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 5.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三、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 借款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借款的种类,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方式,还款的具体日期等。签订借款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