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遗嘱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遗嘱的无效情形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的规定,这样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2.如果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例如受到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或者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内容,这些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3.如果遗嘱继承人丧失或放弃了继承权,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遗嘱内容无法实现,那么该遗嘱也将被视为无效。 4.遗嘱内容如果涉及已被处分过的财产,或者处分了他人财产的内容,也会被视为无效。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无效情形。例如: 1.遗嘱如果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将财产赠与给同居者,通常会被认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而无效。 2.如果没有为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或者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也可能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3.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由他人签名,或者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没有符合法定要求,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4.如果遗嘱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遗嘱不符合形式要求,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5.如果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相冲突,或者遗嘱内容含糊不清、自相矛盾,或者所附条件无法实现,这些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二、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 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包括: 1.遗嘱人必须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3.代书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必须忠实记录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4.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应经遗嘱人同意,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5.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6.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你还有其他关于遗嘱的疑问吗?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最新、最专业的法律资讯。快来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探讨吧!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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