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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成立的本质意义是什么
释义
    一、合同成立的本质意义是什么
    合同成立既不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意味着合同必然受到法律保护,如无效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它取决于国家法律对该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合同成立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是否生效,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二、合同成立所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如下:
    1.两者处于不同的阶段;
    2.两者体现的国家干预程度不一样;
    3.两者的成立要件不一样;
    4.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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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