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自己可以办吗 |
释义 | 一、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自己可以办吗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一般不可以由个人自行办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相关犯罪记录应当被封存。 2.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犯罪记录对未来发展和社会融入的负面影响。 二、封存记录的适用情形 1.封存记录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 2.这些犯罪记录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与刑罚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 3.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形成的材料,也应当予以封存。 ![]() 三、审查记录封存流程 1.审查记录封存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 (1)这些机关在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在卷宗封面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印章等明显标识,并单独存放或者建立专门的档案库进行封存。 (2)这些机关还需要在相关电子信息系统中设定查询权限,未经法定查询程序批准与授权,不得对封存的犯罪记录电子信息进行查询。 2.在封存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向外界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对于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随生效裁判文书一并送达相关单位和人员,以确保犯罪记录得到妥善封存。 你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留言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同时,也请关注我们的法律小助手法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和实用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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