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和诉讼书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起诉书和诉讼书的区别是什么 起诉书和诉讼书并没有明显区别,只是名称有所不同。 1.法定的称呼应为“起诉状”或“诉讼文书”,这两种称呼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称呼上的不同。 2.它们都是当事人在向一审法院申请立案时,用以陈述案情的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起诉书的定义和用途 1.起诉书,或称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理的书面申请。 2.它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文件,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依据。 3.起诉状中详细列明了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关键信息。 4.这些信息对于人民法院了解案情,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后续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5.起诉状的提交标志着诉讼程序的开始,也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 三、诉讼书的基本内容 诉讼书,或称诉讼文书,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给人民法院的各种书面材料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主要写明文书名称、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2.正文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关键信息; 3.尾部则写明接受诉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出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年月日等。 4.诉讼书还包括民事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 综上所述,起诉书和诉讼书虽然在称呼上有所不同,但在实质上并无区别。它们都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重要文书,用于陈述案情和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了解起诉书和诉讼书的区别后,你是否对法律文书的撰写有更多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快来提问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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