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的限制是哪些 |
释义 | 一、股权质押的限制是哪些 限制包括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股权质押合同怎么写 1.质押当事人:质押人即借款人,在股权质押合同中为借款人,是提供质押股权的一方,同时,也是股权质押合同的债务人。 2.质押标的物:质押的股权,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等。 3.质押股权的数量和价值,这是股权质押合同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4.质权的实现方式:在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情形时,质权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5.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质押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6.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 三、股权质押与资产抵押的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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