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债如何管理 |
释义 | 一、公司欠债如何管理 首先,进行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其次,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然后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最后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公司欠款法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款企业法人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人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产生的欠款,实质为个人欠款的,执行完公司财产后,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分公司的债务按照以下步骤来清偿: 首先,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 然后,分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由总公司清偿剩下的部分。分公司的财产也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分公司在管理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实质上也是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就要总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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