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民事诉讼状内容应写明什么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事诉讼送达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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