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还不上房子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还不上房子怎么处理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还不上,房子的处理是折价、拍卖抵押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折价、拍卖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年限是多久 房屋抵押贷款的年限,是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法律网提醒您,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并且土地的使用权需要与房屋一并抵押,向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三、房产抵押的特点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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