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管辖地如何确认,各级法院管辖权一样吗? |
释义 | 一、法院管辖地如何确认,各级法院管辖权一样吗? 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各级法院管辖权不一样。 二、各级法院级别管辖 1.民事诉讼法对各级法院级别管辖的规定是,基层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的案件,中级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 2.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则负责审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同时,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等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也明确了相应的管辖法院级别。 三、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1.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追索赡养费案件、涉外离婚案件等,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法律小助手法律网,我们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让你不再为法律问题困扰。共同探讨法律问题,为你的生活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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