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应如何规避风险? |
释义 | 首先,单位无法和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并且单位无法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隐患,所以单位只能去想别的办法来规避风险。那么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应如何规避风险?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应如何规避风险? 单位需要避免发生事故,并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 1、因为单位无法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需要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员工发生意外时至少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2、单位应该和员工签订协议,说明因为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单位发生了符合工伤的事故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注意。 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避免事故发生。主要针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管控。 4、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指定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等等。 ![]() 二、公司返聘退休老员工有哪些风险? 正式离退休(含"病退")人员再次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我们要搞清楚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单位在返聘公司老员工时,应该注意老员工的身体状况,以及签订劳务合同,在协议中保障退休返聘人员的权益,才能规避一些法律风险。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应如何规避风险?”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退休返聘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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