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建是否有产权证 |
释义 | 一、公建是否有产权证 配套公建能办房产证,配套公建(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但各住宅区具体配建项目因住宅区情况的不同会有所区别。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1、房产证名字减少。 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2、房产证增加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 3、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三、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1、内容更详细 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2、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公建是否有产权证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公建也是有产权证的,当然公建也有很多种,我们同样区分情况来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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