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光大银行收购原投资银行债权债务 |
释义 | 1999年3月19日 09:4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 光大银行今天起收购原中国投资银行的债权、债务及其所 属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 据悉,这是我国金融界首例两 家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进行转让、资产重组的并购行为。 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朱小华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国光 大银行今起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设在北京、 天津、 沈阳、 丹东、 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合肥、郑州、 西安、 石家庄、 吉林、 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 武汉、广州、珠海、汕头、深圳、长沙、成都、重庆、南 宁和海南等29个分(支)行所属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 朱小华表示,中国光大银行整体收购原中国投资银行 网点后,所有网点照常营业,不会对客户的利益造成任何 损害。原中国投资银行签发的各种存单、存折、国债收款 凭证及其它有价证券继续有效;原中国投资银行签订的贷 款、拆借、回购等资金往来合同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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