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足额出资是否可以转让其股权 |
释义 | 一、股东未足额出资是否可以转让其股权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但是转让时应当告知受让人。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在约定时间内缴足出资,并不会因为将股权转让,出资的义务就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到场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不一定要求股东到场办理。股东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股权转让,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 三、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按如下写: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生效。 15.订立时间、地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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